化妆品原料在正常以及合理的、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,不得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。在一般情况下,新开发的化妆品产品在投放市场前,应根据产品的用途和类别进行相应的毒理试验,以评价其安全性。
1、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毒理学试验项目:
试验项目
发用类
护肤类
彩妆类
指(趾)甲类
芳香类
易触及眼睛的发用产品
一般护肤产品
易触及眼睛的护肤产品
一般彩妆品
眼部彩妆品
护唇及唇部彩妆品
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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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性眼刺激性试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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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次皮肤刺激性试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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√表示需检验项目,表中未涉及的产品,在选择试验项目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,可按具体产品用途和类别增加或减少检验项目。
2、 可能会加测的风险物质和理化指标项目:
试验项目
育发类
染发类
烫发类
脱毛类
美乳类
健美类
除臭类
祛斑类
防晒类
急性眼刺激性试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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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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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次皮肤刺激性试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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皮肤变态反应试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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皮肤光毒性试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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细菌回复突变试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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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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√表示需检验项目,表中未涉及的产品,在选择试验项目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,可按具体产品用途和类别增加或减少检验项目.